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条
说明:1.本表一式三份:原件系部留存,复印件(左上角加盖公章)作为学生出校园凭证。
2.请假条须经系部领导签字,逾期或涂改自动失效。
学生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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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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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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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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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号、宿舍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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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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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工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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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往目的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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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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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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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|
月 |
日 |
时起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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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|
月 |
日 |
时止 |
学生本人承诺: 1.以上填报各项信息真实准确;并已向家长汇报我的外出安排,家长对此完全知情并同意我外出; 2.学院老师已向我宣讲减少外出、不参加聚集活动、加强个人防护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并已告知外出期间有关注意事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; 3.外出期间我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,确保通讯畅通,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、交通、饮食、消防等安全,外出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; 4.我自觉遵守非必要不外出制度,如外出离开石家庄市区,必戴测温手环; 4.按时返校并主动销假;返校后及时洗手、洗鼻,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向学院报告。
承诺人(签名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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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 批 |
辅导员: 年 月 日 |
系领导: 年 月 日 |
学生处备案 年 月 日 |
返校登记 |
时间: 年 月 日 时 分 体温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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