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学院依据《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规定,通过了对2022年7月1日——12月31日教师教学工作成果进行奖励,我系张涛等13名教师,共计30项教学工作成果受到奖励,所获奖励金额达149000元,占学院总奖励金额16.4%。
上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认真负责、辛勤付出,不断探索创新,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理论学习和扎实的技能训练,培养了大批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法治型的优秀学生。这些成果不仅是个人荣誉,更是我系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体现。我系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创新,推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。